问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
(一)强化政府责任。明确督导评估对象是地方各级政府,并且要求政府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第一责任人”。督促政府切实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中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
(二)注重实效。评估认定以结果性评估为主,即以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差距的评估为重点。同时,评估政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工作情况,引导政府,尤其是区级政府积极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学校资源。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把行政性评估与广大群众的实际感受结合起来,将公众评价作为评估的重要参考。努力缩小校际间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回应社会关切。
问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内涵要义是什么?
答
一是全面发展的理念更鲜明。与基本均衡相比,优质均衡的“优”,首先体现在教育理念上,更加关注每一名学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坚持有教无类。义务教育不是针对少数人的,必须实行入学机会均等的全纳教育,面向每一个孩子,对不同家庭、不同禀赋的孩子一视同仁。坚持全面落实素质教育,优质不仅体现在智育上,还体现在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上要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评价学校、评价老师、评价学生的标准也要作出调整,决不能简单以升学率评价学校、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坚持因材施教。优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为每一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要关心关爱每一位学生,从他们各自的发展特点兴趣特长出发,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让每个学生的潜能都能得到充分发展,都能成为更优秀的自己。
二是标准化建设程度更高。基本均衡在硬件建设方面的标准大都是底线要求。到了优质均衡阶段,硬件配备要着眼于满足学生全面发展需要、满足课程实施需要。不仅要配齐配足,还要管好用好,要适应义务教育内涵发展的需要,加快提档升级,做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无论补短板还是稳步升级,都不是铺摊子,大搞面子工程,而是要紧紧围绕缩小差距、提高质量的需要。
三是教师队伍更强。在优质均衡发展评估办法中,涉及“教师”的指标共10项,占三分之一,分量很重。要努力实现教师队伍素质更强、待遇保障更强、管理制度更强。特别要解决好教师和校长交流轮岗等制度,确保城镇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有更多好老师。要创新教师管理模式,在教师招聘、考核等方面赋予学校更多自主权,拓展教师职业发展空间,激发教师队伍。
四是人民群众更满意。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认知是立体的、全面的,不仅对硬件有要求,还要评价教育教学、师德师风、学校管理等感受“软环境”。基本均衡评估的重点是硬件,同时也开展了群众满意度调查,但权重不是太高,没有作为硬指标。到了优质均衡阶段,将更加突出“群众满意度”这一尺度。在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中,已明确把社会认可度调查作为重要内容。为避免出现指标达标但群众不认可的情况,明确规定社会认可度达到 85%以上方可通过。指标合格了,人民群众不满意,这不是真合格;只有指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双合格,才是真正的优质均衡。
问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的原则是什么?
答
(一)重硬件,更重软件。评估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全国统一标准的同时,重点考察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情况。
(二)重指标合格,更重群众满意。评估申报县各项指标达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的同时,重点调查当地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认可程度。
(三)重数量,更重质量。按照《中国教育现代化 2035》提出的总体进度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同时,更注重严格标准,严把质量,以质量均衡为核心,成熟一个,认定一个。具体进度由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自主确定。
问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20条攻坚清单是什么?
答
(一)科学规划建设学校
——建立合理布局农村学校的有效模式。
——探索乡村温馨校园建设的有效途径。
——出台以常住人口为基数的城镇义务教育学位配置标准和教育用地保障措施。
——探索学生上学路径和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改造的经验。
(二)健全均衡发展工作机制
——建立并实施义务教育年度巩固情况监测制度。
——健全县域内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机制。
——探索以学区率先实现优质均衡、助推县域优质均衡的发展机制。
——健全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学校办学活力的机制。
(三)推进师资均衡配置
——建立编制统筹调配、周转使用、保障供给的办法。
——完善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招聘办法,健全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出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师资均衡配置的实施办法。
(四)强化教育教学管理
——制订课堂教学基本规程。
——探索“五育”并举、全面育人的有效途径及模式。
——探索均衡编班背景下因材施教的有效途径及模式。
——探索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应用的有效途径及模式。
——完善科学调控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水平的有效办法。
——探索统筹校内外资源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及模式。
——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完善县域和学校质量自评实施办法。
(五)加强学生教育关爱
——制订加强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教育关爱的制度措施。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定期筛查评估、早期识别与干预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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